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乔丽娜
根据12月25日河南省空气质量会商情况和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研究,近期我市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Ⅰ级响应。
11月29日凌晨,金水区执法人员到郑州市威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管控要求停止印刷作业,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当日10点对该企业进行了公开约谈。
经过进一步调查,12月2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法制会,会上就该案件违法行为情形认定、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阶次进行了充分讨论,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给予郑州市威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于25日下午17:00点在经八路办事处网格员的见证下直接送达了该企业。据了解该企业仍然有一起违法生产的案件正在被立案进一步调查中。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正告各涉气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管控级别,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对执行预警停限产不到位违规生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在自由裁量阶次内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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