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罚单的背后你的垃圾分类做到位了没

发布时间:2020-01-11 10:15:41来源: 河南商报

 

郑州某商场内只有一种垃圾桶

郑州一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不符合规定

河南商报记者崔文/文邓万里/图

河南商报记者探访发现,一些重要公共机构也成了垃圾分类“黑洞”

1月10日,郑州市垃圾分类领域首张罚单开出,金水区一家药店因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被处以1200元的罚款。

此前,郑州市城管执法部门表示,自1月1日起对垃圾分类开展执法后,执法对象主要是公共机构。不过,河南商报记者探访发现,一些政府单位、商场,并没有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垃圾分类罚单开出一药店被罚1200元

1月10日上午,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员拿着处罚决定书来到了丰乐路上的一家药店。

据了解,1月1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对辖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有4家门店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1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查看整改情况,其中3家门店已经整改到位,而这家药店则逾期未整改,仍未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

“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相关负责人韩拴柱说,鉴于该药店认错态度较好,后期也摆放了分类垃圾桶,所以其被处以12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这也是郑州市垃圾分类领域首张罚单。

“我们去年也做了大量的垃圾分类宣传,大部分居民和商家都逐渐重视起来。”韩拴柱说,处罚不是目的,对于一些拒不整改的,处罚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比如之前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的4家商铺,目前都整改完毕。”

可回收物“盛产地”却不见对应垃圾桶

1月1日起,郑州市对垃圾分类领域进行执法。据城管执法部门介绍,执法主体主要在公共机构(包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商场、车站、公园等)。

开始处罚后,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又做得如何?

1月10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银基广场,门前的垃圾桶就“露了馅”。两个垃圾桶上分别印着“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而根据《办法》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只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并没有上述两种垃圾种类。

按要求,商场里应该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桶,但银基广场内部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并不正规。除了一楼扶梯处有一个其他垃圾桶外,内部的垃圾桶都是清一色的蓝桶,桶上也未标明垃圾种类,这些垃圾桶里,剩饭剩菜、塑料袋、餐巾纸等“一锅烩”,“这里一直都是这一种垃圾桶,我们有啥垃圾都往那里放。”一位商户说。

在银基广场,可回收物桶其实必不可少。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商场内部以服装批发为主,每天会产生不少各类废旧织物、包装袋、纸箱,这些都属于可回收范畴,而缺少投放设施,显然违背了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的理念。

和银基广场类似,郑州国际小商品城也只在一楼设置了其他垃圾桶,其他楼层虽有可回收物桶,但也被当做了“万能垃圾桶”。金林商场和苑陵商场里,都只有一种垃圾桶,且没有标明种类。

部分公共机构未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如果连垃圾分几种都没搞清,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可见一斑。

除了银基广场出现“自创”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外,在通泰路上的韩汤汇韩式汗蒸生活馆内,也以此命名生活垃圾种类。

此外,《办法》里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公共机构,应该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在经七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某省级公共机构,每层楼的电梯口设置了一个垃圾桶,细看发现,上面写着“不可回收物”字样,下方还有“瓜果壳、灰土”等小字。

“这个垃圾桶虽小,但反映出了责任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缺乏。”一垃圾分类业内人士说,像这种公共机构应摆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桶,这里不仅未按要求摆放,还“自创”了“不可回收物”这种垃圾种类,且“瓜果壳”和“灰土”本就属于不同的垃圾,怎么可能让二者投放到一起?

作为垃圾分类的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的垃圾分类又做得如何?

1月10日,河南商报记者在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办公楼内看到,狭长的过道上摆放着多个同款垃圾桶,垃圾桶上没有任何垃圾种类字样。在高新区城管局执法大队所在的办公楼内,只在楼梯间摆放着一种垃圾桶,桶内各类垃圾混杂,看不出任何分类迹象。

垃圾分类做不好将扣罚相应资金

郑州市分类办此前受访时表示,抓紧推进全覆盖是垃圾分类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而且从1月1日起,郑州市分类办引进的第三方考评机制已启动,将按照全覆盖的标准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针对目前一些公共机构仍未履行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情况,郑州市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要求设置分类容器和分类投放的单位要严查重罚。此外,还将全面推进属地管理,通过第三方考评机构对郑州市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全覆盖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垃圾分类资金的扣罚依据。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