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假期的除夕和初一两天,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累积叠加迅速达到重污染程度。在我省各地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后,禁放效果怎么样呢?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除夕、初一两天,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明显降低,禁燃禁放管控效果显著。
从除夕17时至初一早上7时,全省无一县出现爆表现象。仅有台前县和夏邑县受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PM2.5浓度出现严重污染。
“去年春节同时期,全省66个县PM2.5浓度升高幅度超过100微克/立方米,有22个县出现爆表。去年除夕夜里至初一早上全省18个省辖市PM2.5平均浓度受燃放影响由73微克/立方米升高至189微克/立方米,升高116微克/立方米,升高幅度达58.9%。今年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相同时间段,18个省辖市PM2.5平均浓度由21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16微克/立方米,下降98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45.7%。全省19个组分观测站PM2.5中钾离子浓度在1至10微克/立方米之间波动,而我省周边地区高达20至103微克/立方米,平均高出我省10倍以上。这个成效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有力的措施,更得益于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这两天的空气质量情况来看,禁放措施成效非常明显。”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玲玲告诉记者。
“由于我省各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的实施,境内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已无明显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除夕24时至初一早上8时,通过对全省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逐小时监控、观测和分析显示,尽管受到大雾、弱降雨、边界输送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整体仍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张军告诉记者。
相关数据显示,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浓度,特别是对PM2.5浓度的增加有显著“贡献”,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同时,急剧升高的二氧化硫和钾等金属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预测结果,1月25日至27日,我省大部分区域仍然处于高湿静稳状态,风力和降水均较为有限,西部及西南等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缓慢。呼吁全社会,特别是县(区)级以下广大地区,应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