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魏璐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正当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抗击疫情行动时,巩义一男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巩义市公安局民警介绍,1月29日晚6时许,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男,1954年生,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办人),在微信群中发布“巩义第一例感染病人胡某在郑州六院死亡”的虚假信息,随后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月31日,巩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赵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非常时期请保持理性、冷静,做好防护的同时,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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