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2月5日1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京广路与新圃西街交叉口疫情防控工作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其测温登记,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该名女子于2月4日18时许,在同一疫情防控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测温登记,并驾车闯卡。

目前,韩某(女,49岁,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嵩山路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每一位公民配合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表现,更是义务所在。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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