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超载等交通运输违法将被严查严处。3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出租车乱涨价、客车非法营运、包车异地违规经营、货车超限超载以及“黑出租”“黑客车”等扰乱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0年2月5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高速濮阳收费站对豫J69056危险品罐车进行执法检查,车辆驾驶员丰某不服从指挥,强行闯卡,随后被执法人员截停,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对该车所属濮阳市天利汽车运输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2月1日,正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高速正阳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查获豫Q80Q69私家车,该车车主以120元的价格运载3名乘客从正阳县到驻马店市,无营运手续,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0年2月13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在高速开封北收费站、火车站查获豫BT1677、豫BT4833、豫BT3088、豫BT4588、豫BT0107、豫BT2988等6辆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私自涨价,依法对上述车辆作出每车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带车学习(停运)至疫情防控结束。
案例四
2020年2月28日,汝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S49林桐高速汝州东收费站查获津AF7772大客车,该车批准的运营线路是天津至云南,在汝州载客属于不按审批线路行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0年2月28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在郑州机场查获豫ATW810出租汽车,该车违法拒载乘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0年2月29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G106国道与绿城路交叉口对辽GA7562大客车进行执法检查,该车驾驶员拒不停车,强行闯岗。经协调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月1日,辽宁锦州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就地暂扣封存涉案车辆,并于3月2日带涉案车辆企业负责人和司机到濮阳执法机构接受处理,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司机移交濮阳市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0日。
案例七
2020年3月4日,灵宝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市区查获皖B01763大客车,该车被芜湖一家企业租用运载乘客,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0年3月5日,周口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在川汇区开元大道大用集团厂区附近查获豫P57520大客车,运载乘客从周口到浙江桐乡,该车没有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协议,属于违规经营,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0年2月4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在南苑流动超限检测点查获河南省财富物流公司豫A8127X四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25吨,超限94吨,超限率303%。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十
2020年2月23日,商丘市睢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S327省道睢县西段查获商丘永泰汽车运输公司豫NK1301六轴货车,该车车货总重199.27吨,超限150.27吨,超限率307%。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