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李颖
3月16日21时28分,郑州交警五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李海涛带领民警在惠济区天河路进行巡逻检查,行至天河路与开元路口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3TX**的白色现代牌小型客车行驶至距警车20米处突然停车,李海涛发现该车异常反应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当司机打开车门后隔着口罩都能闻见一股浓浓的酒气,示意其出示证件时,该司机称出门着急未携带驾驶证并拒不承认自己喝酒的事实,随后李海涛现场对李某锋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了解,驾驶员李某锋,职业是一名货车司机,晚上九点左右在家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饭后驾车叫着朋友杜某到附近食品厂看自己新买的货车,想着离食品厂这么近,而且又是疫情期间不会有查酒驾的,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哪知刚驶出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员酒后任性开车,最终害的自己不仅“丢饭碗”,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随着郑州复工复产的推进,城市的交通秩序正在慢慢的恢复,但疫情形势还依然严峻,夜间车辆通行较少,一部分驾驶员就会认为交警放松了交通管理,抱着侥幸心理,肆意妄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交警五大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警力严查严处夜间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服务复工复产后道路交通秩序。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仍然要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下一步交警五大队还将持续开展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集中行动,加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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