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出手相助,及时替我挽回了1万多元的损失。”昨天,巩义的刘女士来到巩义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向为她追回被骗款的民警道谢。
据了解,3月18日,刑侦一中队接到情指中心的指令,说巩义市河洛镇一工厂内发生一起诈骗案,请值班民警立刻前往处置。接到指令后,刑侦一中队值班民警郑权、郑斌斌立即赶往现场,途中通过电话了解到了受害人刘女士的“刷单”被骗经历,及时提醒刘女士暂不要再以任何形式付款购物,以免造成其二次被骗。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受害人刘女士当天在微信群内看到有人发布了“兼职刷单”的信息,并主动将信息发布者添加为自己的微信好友。对方声称,刘女士只需按照他提供的方式完成刷单任务,刷完三笔订单,就可以按照5%的佣金返现。迫切想赚取佣金的刘女士信以为真,随即按照对方的提示要求,在苏宁易购APP上登录了由对方提供给她的账号,又按照对方的指示,刘女士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支付购买了对方账号购物车内的物品,很快完成了三笔订单,共花费了12796元。
完成订单,并付款成功后的刘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样的刷单行为,用的对方的账号,付款却用的是自己支付宝的账号,万一对方不返款,自己又不认识此人,也不知道人在何处,找谁要钱去。意识到可能被骗的刘女士,立即选择了报警。
了解清楚情况后,办案民警敏锐地发现受害人被骗的钱财是通过苏宁易购支付平台支付的,只有购买方确认收货后,该支付平台才能将收到的货款转给商家。由于受害人报警及时,平台可能还没有将货款支付给商家。只要能够及时联系上苏宁易购支付平台,也许就能帮受害人刘女士挽回损失。
民警一边安抚李女士,一边立即与苏宁易购客服取得联系,并与苏宁易购警务室进行对接,确认了商家尚未发货,刘女士的钱财尚未支付给商家。经过民警与苏宁易购平台、警务室多次沟通,并提供相关的数据、证据后,刘女士按照苏宁易购平台警务室的要求,填写了资金返还申请。五分钟后,刘女士被诈骗的12796元成功返回到了其支付宝账户。从刘女士报警到钱财追回,不足半个小时。
当刘女士看到被骗资金回到自己账户上时,激动地对民警说:“这20多分钟真是惊心动魄呀,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的钱,说不定就打水漂了。”
警方提醒:帮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也不会出现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刷单诈骗最好的“免疫”办法就是不轻信、不贪小利、远离诈骗。如发现被骗,第一时间联系微信、支付宝客服中止交易,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为警方提供嫌疑人的电话号码、QQ、微信、账号等信息,为破案提供线索。(信息提供 李海昀 魏璐鹏)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