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张二朋
3月28日21时许,郑州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北三环京广快速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A1**9号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吴某某驾驶证情况时,该驾驶员支支吾吾,最后说忘记带了。因吴某某未能提供驾驶证,民警要求其出示了身份证号码,查询结果让民警都大为吃惊,吴某某居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细心的民警还闻到吴某某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当即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吴某某没有驾驶证的同时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后经询问驾驶员吴某当日19时左右,和朋友四人在金杯路银河路西南角饭店吃饭,四人聊得尽兴,推杯换盏间一共喝了一瓶白酒、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驾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
经查询,吴某某在2018年6月份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四大队处罚,此次属于二次无证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通常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会痛定思痛,而吴某某不仅不吸取教训,还再次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执行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治安拘留20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驾驶人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车,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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