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

针对不少上班族难以兼顾工作与婴幼儿照护这个现实痛点,河南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同时,为方便居民直接在小区内实现婴幼儿托管,河南省将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支持幼儿园为2-3岁的幼儿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为鼓励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河南省将对该类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政策。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免征房屋土地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来源:新华社 记者 翟濯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