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年度汇算 需不需要办?该咋办?

发布时间:2020-04-24 07:25:45来源: 河南商报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一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简称个税年度汇算)。”近期,很多人都会接到单位财务通知。通常还会附有一个解释说明的文件。

然而,很多人依然没搞清楚,个税年度汇算到底是啥?为啥要进行?对个人有什么好处?哪些人必须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

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简称“郑州实验区税务局”),为你答疑解惑。

河南商报记者郭丁然

Q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确实是个新生事物。它是跟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个税法同步开始的。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薪酬、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合并后,算出全年最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比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的行为。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每个月不都缴过税了,为啥年底还要汇算?这是因为,我们每个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预缴”的,按月计算和按年度计算可能会产生税款的差额。

举个例子,平时你的工资是每月4000元,这时候你是不用缴个税的。你在2月份业绩不错,工资达到了10000元,这个月就会按对应的税率,由单位替你代扣代缴个税。而一年下来,你的全年总收入减去“三险一金”等各种专项扣除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后,没有达到纳税标准,就会通过汇算把你“多缴”的税退回来。

又比如,你除了自己单位发的工资奖金,还有其他收入,或者你供职于多家单位,就可能存在个税“漏缴”的情况,也需要通过个税汇算,把“少缴”的税补上去。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Q哪些人不需要进行汇算?

郑州实验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根据相关公告和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也就是说,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应进行年度汇算。

Q如果不如实申报会怎样?

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有额外收入,千万别耍小聪明逃避个税汇算,因为这将影响到你的征信。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此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

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实验区税务局了解到,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①自己办。即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②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果你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③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以上几种方式,个人通过App办理是最便捷的。河南商报记者根据App内的操作提示进行了线上汇算,整个过程只用了几分钟。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在办税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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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后,应该如何计算个税?

还有一种情况:不少单位有发年终奖的惯例。那么,年终奖这种一次性发放的大额收入,应该如何计算个税?据郑州实验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然,如果个人愿意,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那么单独计算和并入后计算,应纳税额是一样的吗?

举个例子:居民小刘2019年1月从单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绩效奖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假设为12000元。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算纳税的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故,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如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并入2019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郑州实验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由于每个人的综合所得收入水平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有所不同,具体采取哪种计算方式,建议纳税人比较后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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