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权益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8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常万琦,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河南省贯彻落实《条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情况。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把国家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治理欠薪制度进行了法律化、集成化、系统化,在制度上一体设计,监管上整体联动,惩处上刚性有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提高了根治欠薪制度措施的刚性,使根治欠薪工作有法可依。
2019年,河南全省人社部门共立案办理工资类案件4268件,为4.3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报酬3.6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1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57件,列入欠薪“黑名单”45个。
今年一季度,共立案办理工资类案件179件,协调处理案件855件,为9342名农民工追发工资报酬1.2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7件、欠薪“黑名单”10个,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82.59%、47.75%、42.46%。今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一年,河南将采取坚决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现国家根治欠薪工作目标。
遭遇欠薪,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农民工可通过“一厅一线一网一平台”来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一厅”,主要是省、市、县人社部门行政服务大厅。“一线”,是人社部门的“12333”咨询热线。“一网”,是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网址和二维码,通过扫码直接投诉。“一平台”,就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平台。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戒和限制。《条例》明确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联合惩戒机制是如何运行的呢?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高树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联合惩戒机制是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的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发起、响应、反馈等一整套工作机制。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由三步完成:一是发起,即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推送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响应,即各有关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反馈,即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子系统,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目前,联合惩戒机制已覆盖全国,遍及各个领域,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运行机制。”高树印说。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