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逐渐成为社会的“通行证”,尤其在战“疫”期间,有着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企业,经最终审核后,均出现在郑州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榜名单之中。
4月29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郑州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联合奖惩相关规定,按照《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郑州市共归集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防疫期间红名单459条,即459家企业上榜疫情防控“红名单”。
据悉,此次上榜“红名单”的企业,主要是圆满完成郑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疫防控救治任务、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疫情防控保障物资供应、捐款捐物支援防疫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企业。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上榜的459家企业中,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的企业有382家。其中,中牟县有16家,登封市7家,新密市60家,管城区4家,巩义市34家,惠济区8家,上街区23家,新郑市6家,中原区11家,荥阳市29家,郑东新区8家,郑州高新区161家,郑州航空港区15家。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榜的企业有77家。其中,郑州市工信局11家,郑州市农业农村委4家,郑州市国资委5家,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家,郑州市司法局13家,郑州市应急管理局5家,郑州市房管局24家,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3家。
根据《通知》要求,被列入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榜名单的企业或组织,将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惠民便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