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郑州已连续发放二期消费券,总额达到2.1亿元。本来发放消费券是为了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在实际交易中,却出现了个别商家和消费者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行为。5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郑州社会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发布《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使用社会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通告》强调,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活动期间,如遇消费券使用、消费纠纷投诉,或发现有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消费券使用咨询电话:95188-1;
套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