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丁洋涛文朱哲摄影

近日,丰巢快递柜宣布要向用户收取寄存“超时费”,并称此举是为督促用户尽快提货、提升快递柜格口周转率。而时下,部分快递员在配送时却不能做到提前与收件人电话确认是否需要上门配送,而是直接将包裹寄存到小区快递柜、菜鸟驿站或门卫处,这一违规派送快件的行为对民众造成了不少困扰。

5月9日下午,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发起微博网调——“电话不打、短信不发,快递就放柜子(驿站)了,你能接受吗?”根据投票结果统计,认为能接受的网友占56.5%,同时,43.5%的网友认为不能接受,持对立态度的网友几乎势均力敌。

快递柜从“好点子”变成了“坏生意”?

近日,在郑州工作的刘女士向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讲述了她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儿。“上周网购的快递过了好久都没收到快递员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当我致电这名快递员询问时,对方告诉我3天前就已经投进我们小区的快递柜了,并反问我:‘为啥你不看微信通知啊?’”刘女士称,幸亏买的是衣服而不是生鲜类商品,不然天气这么热,3天时间肯定放坏了。

据了解,不管是寄件还是收件,都可在快递柜中转,这本应是一项方便民众日常生活之举,可不少市民却反映:“明明自己在家,快递员却连电话都不打就直接放进快递柜,投放后甚至也没个提醒,这合适吗?”

5月9日,在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发起的微博网调中,认为能接受这样投递方式的网友占56.5%,但也有43.5%的网友认为“快递员不打招呼就将包裹放至快递柜或驿站,不能接受”“家里老人不会使用快递柜或快递柜离家远,不能接受”。

在微博高赞评论中,有网友表示:“我觉得快递柜蛮好的,省去排队时间,就是有时候柜子出问题挺麻烦。”也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上次我的课本从学校寄回家,快递员不跟我打电话、发短信,害我担心自己没有收到。”

此外,5月9日下午,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发现,除了上述因素,“费用”“取件地点”“工作生活状态”“包裹类型”等因素,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民众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总体来看,快递柜存放费用低且距离住所较近的单身上班族,一般多抱着宽容的心态。但对于家中有老人或时常有人在家的家庭,多对快递员不打招呼就擅自将包裹寄存在快递柜或驿站的行为表示不能接受。

从兴起到迅速铺遍小区的快递柜,是否因快递员的不规范使用,从一个“好点子”变成了“坏生意”呢?

丰巢:我要收超时费了!用户:我招谁惹谁了?快递员:我也很无奈

4月30日,丰巢方面发声明表示,快递寄存服务开启收费模式。

具体内容包括:普通用户可免费保管用户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3元封顶。节假日期间不计费,享两次免费超时取件体验。会员用户月卡为5元/月,季卡为12元/季,在有效期内不限保管次数,7天长时存放,且享丰巢寄件折扣优惠及品牌联合权益。

当然,丰巢方面也绝非拍脑袋作出的如上调整,而是由于快递柜自铺设以来,就面临着持续亏损、资金链紧张、运维力量不足等问题。丰巢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自2015年6月成立以来,丰巢的净利润几乎为负值,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亏损合计约20亿元。

在收费模式运行10天后的5月9日,丰巢智能柜微信公众号发布“致亲爱的用户一封信”,文内提到,上线会员功能后,丰巢12小时内取件比例提升了5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天早上可多空出近百万个格口。截至目前,丰巢全国累计铺设超过18万个智能柜,周转率提升1%,也能极大地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丰巢方面的收费决定,一时间引发多方意见碰撞。认为收费无可厚非者有之,认为收费侵犯自身权益者有之。持反对意见者,大多认为部分快递员未经自身允许,便擅自将包裹放入快递柜,属于快递员违规投递的责任,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

“快递员擅自把包裹放在快递柜里,超时了还要向我收费,凭啥呀?”郑州上班族许女士认为,快递员应该提前与收件人沟通再做投递决定,否则因此额外产生的寄存费,就应该由快递员承担。“我已经向快递公司付费了,怎么能因为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就让我为他们的工作失误买单?”

面对许女士的吐槽,郑州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小刘向记者介绍,他每天要派件150票左右、收件50票左右。“如果每个派件都事先电话询问,根本无法完成这么大的任务量,而且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都送货上门肯定要比投放到快递柜或者驿站累多了。”小刘称,这还是平时快递量一般的情况下,每年“双11”派送压力更让人喘不过气。

未获用户同意投放快递柜属违法,市民称“没听说过”

快递柜企业因经营压力开始收“超时费”、用户已支付过快递费不想再为“超时费”买单、快递员迫于派件压力不得不求助第三方存寄平台……面对这样的困局,难道就要陷入死循环、成为“无解”命题?

其实,早在去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此外,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多地邮政管理部门表示,未经用户同意的投递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对此,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随机采访数十名郑州市民,但让记者意外的是,这数十名受访市民中,仅有两人知道“未获用户同意投放快递柜属违法”,其他人均表示“没听说过”。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联系了多家快递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求证其公司是否存在快递员未获用户同意将包裹投放快递柜的现象,以及如何处理类似违规现象。

有部分快递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已对快递员进行多次培训,要求快递员提前给客户电话预约,经客户同意后,方可放到第三方快递柜或驿站;对于客户要求送货上门、不同意放到第三方快递柜的包裹,应按照客户的要求送货上门;对于部分收件人投诉快递员将快递入柜却不征求意见的情况,将对相关快递员进行处罚和培训。

面对类似情况,用户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璐璐认为,对于违规将快递入柜却不通知收件人的行为,收件人有权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如果因快递员未提前沟通造成快递丢失,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等额赔偿;收件人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此外,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快递公司限期整改并作出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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