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郑州陇海路西三环附近的大型停车场里,隐藏了一个再生资源废品收购站,里面还有液化气体瓶,有安全隐患。
接到投诉后,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派驻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联合辖区办事处城管科、大气办去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到现场后发现居民投诉情况属实。根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经营场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绿化、美化措施,不得妨碍城市市容。且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及建成区外二百米范围内和市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二百米范围内设置。执法中队先向废品收购站告知该办法的规定,并向其下达责改书,限该废品收购站在3天之内整改完毕,并且搬出四环外,同时要求废品收购站学习该管理办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派驻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指导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正确学习《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确保停车场及再生资源回收站运营卫生环境安全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