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王春胜/摄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杨桂芳
6月17日,深交所发布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投资”)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披露,在2020年5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信达投资送达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股份郑州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商”)作为原告,涉及金博大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文书。
大商起诉金博大的母公司
起诉状显示,大商的诉讼请求共分为七个部分:1.判令解除大商与信达投资之间的《金博大城项目合作特别协议》;2.判令信达投资返还项目转让费7500万元、费用及利息389.48万元;3.判令信达投资赔偿大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租金差价损失约2.22亿元;4.判令按照市场价格退还大商购买经金博大城扩建项目加建商场部分受到影响的金博大城商务楼3号楼、1号楼的12套房产,暂计2300万元;5.判令信达投资接受大商为金博大城扩建项目而取得的14.92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暂计4亿元;6.判令信达投资赔偿大商为金博大城扩建项目开发建设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损失和预期可得的利益损失,数额暂计2亿元;7.判令信达投资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上涉及金额暂计约为9.24亿元。
信达方表示,将对一审应诉进行积极准备。
“租客”“房东”一直摩擦不断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大商当初以天价租金获得金博大承租权后,双方一直摩擦不断。
2006年4月20日,经过激烈角逐,中国零售业“东北虎”大商集团以4.21亿元“天价租金”获得金博大城物业3年经营权,同时也是大商进军河南所布局的1号店。
2014年,大商郑州地区集团开始谋划金博大二期扩建工程。以此作为商业转型的契机,借此实现商业升级转型,消化金博大店高额的运营成本。然而,2015年的一场业界皆知的大商郑州地区集团换帅风波过后,大商金博大店的二期扩建就此搁浅。在大商撤离金博大后,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对于这一问题,大商方曾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因所涉及的约5.4亩的部分地块产权不清晰,致使无法过户给大商。这让二期工程无法开工。就此问题,双方也多次协商并诉之法律,但未得到有效进展。
据悉,此前,大商公司就曾经起诉过金博大及金博大母公司信达投资,起诉请求判令金博大公司返还大商公司租金等款项。大商在诉求中提到,“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不仅严重偏离市场价格且已经失去了合同基础”。但此次诉求没有得到法院认可,终审判决大商败诉。
今年4月,大商股份在发布的“关于《河南金博大诉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中披露,2018年4月以来,原告方金博大投资对其发起的诉讼就有4起。4起诉讼均为信达投资要求大商支付郑州金博大城的房屋使用费(租金)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