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伴随着学生返校复学,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备受关注。6月20日,记者获悉,我省相关部门日前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发布提示,提醒学校食堂牢记禁用食材、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等高风险水产品;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等,被列入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学校食堂禁止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等)、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网络订餐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购买零食时要查看标签标识,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