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我省哪些考生能够享受政策优惠?7月3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政策,今年全省共有5类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最多可加20分;另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有4类考生可享受由高校优先录取的政策。
5类考生可加分,最多加20分
根据政策,今年,我省共有5大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两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两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
按照规定,加分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4类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按照规定,4大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分别为: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