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司法局公布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月的征求时间内,社会各界提出了499条意见和建议。其中,“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不合理”“电动车可载一名成年人”等意见和建议,均未被采纳。

“限速15公里/小时就别骑电动车了,自行车都比这快。”有网友这样认为。河南商报记者体验实测发现,时速15公里的电动车能被共享单车轻松超车。

  消息  

“电动车限速15公里/时不合理”等意见未被采纳

按照立法程序,郑州市司法局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4日就《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介绍,截至2020年5月14日,郑州市司法局共收到各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499条。

从各方面反馈意见来看,主要集中在对非机动车合法路权的保障。

例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的规定不合理,应当允许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名成年人,要求延长已上牌的黄牌电动车的有效期限,要求增加非机动车的上牌点,要求增加一些非机动车免费停车的公共停车区域,要求加大电动车销售店监管力度,建议严管重罚,要求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头盔,建议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允许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等方面。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公布的消息,此次社会各界提出的部分意见未被采纳,比如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不合理、应当允许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名成年人等。

郑州市司法局解释,上述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上位法已有具体规定,按照立法技术规范,不再重复规定,严格按照上位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其次,是因为某些车型(如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属于本次立法调整的范围。此次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与销售,解决非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好产业发展、方便出行和安全保障关系,让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这一绿色、便捷的交通方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因此,郑州市司法局在研究是否对意见予以采纳时,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同时充分考虑群众出行方便和交通秩序通畅问题。

增设上牌点、鼓励带牌销售等90余条意见被采纳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意见经郑州市司法局研究论证采纳了90余条:

比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鼓励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非机动车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建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等。

  实测  

时速15公里的电动车被自行车轻松超车

“限速15公里就别骑电动车了,自行车都比这快。”网友@晕乎的榆木这样认为。事实真如这位网友所说吗?7月5日,河南商报记者进行实地测试对比。

在一处长约70米的道路上,河南商报记者分别骑电动车、共享单车同时从起点出发,电动车全程以15公里的时速行驶。

刚一启动,电动车的加速更快,拉开了约5米的差距。不过,在行驶了20米后,共享单车已能超过电动车,一直领先,从全程骑共享单车的体验感来说轻松不累。

网友@竹影清风也骑自行车上班,他居住的地方距单位约6公里,正常情况下骑到单位需要15分钟,平均时速为24公里,“肯定还是要比15公里的时速快的。”

  声音  

交警:日常电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很常见

上班族小何的公司离家近11公里,他说如果骑车上班一刻不停需要40多分钟,再加上等红灯时间,到家需要将近1个小时,来回2个小时,“请相关负责人尊重一下新国标吧,或者制定标准的人骑一段时间电动车感受一下。”

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正式实施,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的行驶标准。

外卖小哥小赵说,一个2公里内的单子,他们需要30分钟内送达,而这30分钟包括取餐、等餐和送餐全过程,“如果按照15公里的时速,很难准时送到。”

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表示,日常执勤中,电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很常见,在花园路、黄河路、金水路等路段行驶的机动车因拥堵较慢行驶时,电动车的车速可以“秒杀”机动车。不过,该交警坦言,目前没有针对电动车行驶速度的检测执法工具,在实际执法中,交警大多以违法带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作为处罚依据,没有因“时速”问题而作出处罚。

  链接  

北京、上海、武汉等地电动车均限速15公里/时

关于电动车的管理条例,同为省会城市的南宁已有了明确规定。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而如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关于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也有明确标准,时速均不得超过15公里。(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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