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郑州市交警支队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一封信》,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驾乘电动车时,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使用安全头盔,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动车因其便捷、实用性强等特点,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出行选择,特别是郑州地处平原,电动车深受广大市民朋友的欢迎,保有量居全国前列。
但是由于电动车速度快、操控性不强、对于驾乘人员保护措施较差,加之驾驶人缺乏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和习惯等原因,电动车在给市民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驾乘人员受伤甚至亡人的交通事故。
在电动车事故致驾乘人员死亡、重伤的案例当中,近七成与颅脑损伤有关。面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正确选择、使用安全头盔,有效保护电动车驾乘人员,减少头部受伤的几率,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无论驾驶人或乘坐人,骑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20年4月起,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为了群众的出行平安与通畅,郑州交警倡议:
1,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检验合格的头盔。
3.积极劝导身边的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骑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驾驶电动车出行时,守法依规,谨慎驾驶,拒绝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