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宁田甜
郑州市国基路上的北文雅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拖把从楼上掉下后,砸中了从此经过的两个小女孩。
7月20日、21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对此进行报道。
目前,此事进展如何?警方有何说法?
7月2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继续追踪了此事。
进展:警方仍在排查落实责任方,肇事拖把究竟来自哪户尚不清楚
据了解,事发小区——郑州市北文雅小区由河南姿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7月21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伤者是本小区业主的孩子,是个小女孩。有关责任方,即那把拖把是从几楼掉下来的,目前警方还在排查落实中,“今天下午,还有俩社区民警来到小区,还在排查落实中。”因此,目前此事到底是故意有人扔下拖把还是拖把被风刮落、拖把是从几楼掉下来的等情况都还不确定,他们也不清楚。
据记者了解,事发时,两个小女孩正推着弟弟在楼下走,突然女孩嚎啕大哭,其中一女孩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另一个胳膊被砸的肿了起来。而砸伤两个孩子元凶的是从空中掉下的拖把。
物业:一直张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等宣传语且加装有防坠网,现在除加大宣传外别无他法
对此,上述小区物业负责人称,为预防高空抛物坠物等伤人事件发生,小区一直张贴有安全提示警示标语,也在楼道间安装了防坠网。但这些方法还是挡不住高空坠物的发生,“我们物业也没执法权,接下来,除了加大宣传外,别无他法。”
而据了解,类似高空抛物的情况在该小区已经不是第一次,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在楼道间也装了防盗网,但还是防不胜防。
有关高空坠物一事,7月20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现场采访时,物业人员称,“这类事情新闻上报道过很多,不仅仅我们小区发生过,很多小区都有。”
警方:建议郑州市各小区物业尽量加装监控,专拍高空抛物坠物等情况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么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
7月20日下午,参与排查此次伤人事件责任方的郑州市柳林派出所民警说,他们目前是配合出警民警排查责任方,“但今天又排查了11家,其中仅有2家有人,有的还没装修,因为没有相关监控,因此排查起来比较困难。但作为警方,职责所在,也不能放弃,还会继续排查。”
该民警说,排查当中,他们也呼吁楼上业主积极提供线索,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找不到责任方,整栋楼业主都要为此担责。
“我们也呼吁拖把的当事业主能主动站出来担责,因为毕竟这次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也赔不了多少钱。如果一直不愿出面承担责任,一辈子良心上也过不去啊。”该民警说。
针对此类案件,该民警说,以前法律上对这方面比较模糊,也没找过公安机关,也没有出现过很严重的类似事件。现在针对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越来越明晰细致,也建议物业在楼上加装监控设备,专门抓拍高空坠物抛物等事件。但目前现状是,很少有小区加装专门的高空监控监测设备,“很多物业都不重视这方面,也可能是考虑加装和维护成本。”
但该民警提醒,民法典很快就要实施,其中物业也有管理责任,如果不加装监控设备,导致此类事件难以追责,或许将来物业的管理也会很麻烦。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