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近日,这则消息引发讨论和关注。学校内的小卖部是“一刀切”吗?郑州情况如何?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从郑州教育部门了解到,近四年来,郑州市走读的公办中小学内已无小卖部、超市。

记者查询发现,该消息源自今年6月底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

《指南》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消息一出有人叫好有人担忧

该消息一出,在中小学师生、家长中引起热烈讨论。赞同者拍手称快,认为此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担忧者认为,“一刀切”会对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不利。

郑州市金水区一名五年级学生家长周女士持赞同意见。她表示,小学阶段,孩子自制力、分辨力不强,如学校有小卖部,孩子们日常购买零食的欲望肯定不低。她认为,儿童多吃零食是非常不健康的,且零食大多高盐、高糖、高脂肪,如果不小心买到“三无产品”,那对健康危害就更大了,同时随便花钱购物的行为对孩子们的成长也是不利的。

马先生的孩子目前上高二,在郑州市中原区一家寄宿制学校读书,他对取消校园内的小卖部的政策有些担忧。马先生说,孩子周一至周五在学校住宿,周五晚上才会回家,期间学校如果没有超市或小卖部的话,对他们生活会造成不便。“如果校内的小卖部不卖‘垃圾食品’,它给学生还是会带来一定方便的。”

近四年来,郑州走读的公办中小学校内已无小卖部

记者从郑州教育部门了解到,郑州市规定,除了寄宿制中小学外,走读的公办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规定实施后,近四年来,走读的公办中小学内已无小卖部、超市。

郑州市金水区一公办小学的德育主任表示,学校非常支持这项政策。“我们不提倡学生们过多吃各种零食,也不允许孩子们带零食到学校,在午餐供应中也很注重配餐的营养搭配,就是为了营造校园健康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郑州教育界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未必适合每一所学校,应该做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从学生营养均衡、健康成长出发才是关键和初衷。

不得设置校内小卖部是“一刀切”吗?

其实,“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并非新规。

2019年4月,由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施行。规定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那么,近日引发热议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是强制性执行文件吗?

对此,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但是,如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则应当依据本《指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指南》发布后将如何使用呢?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介绍,《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并组织推进实施,鼓励各地各类学校自愿参与。

《指南》的发布旨在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全面促进学生健康。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由地方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介绍,《指南》的制定目的和意义在于:

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以全面促进学生健康。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通过建设和推广,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谭萍  赵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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