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苹果手机,刚过两个月,就发生了无法使用的情况,谁来解决?如何解决?8月16日,记者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5起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案例,其中就包括郭某某申请执行杭州某数码科技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河南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96762件,执结标的金额533.31 亿元,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
【案例】网购苹果手机出问题,法院:系改装机,退款,并支付3倍赔偿金!
2019年9月19日,郭某某在一网络购物平台在杭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数码公司)开设并经营的某数码旗舰店中购买了“Apple苹果iphone XR(A2108)手机红色全网通128GB”一部,单价4979元。
郭某某陈述,其收到手机后就开始使用,至2019年11月25日晚,手机电源键发生凹陷,无法正常使用。郭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联系卖家某数码旗舰店解决问题,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均未得到满意处理结果。
郭某某遂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购买的该涉案苹果手机系改装机,某数码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遂判决:某数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郭某某购物款4979元;郭某某将该手机退还某数码公司;某数码公司支付原告郭某某购物价款的三倍赔偿金14937元。
【执行】网购公司远在杭州拒不执行咋办?网络查控依法划扣
上述判决生效后,因某数码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某于2020年6月8日向金水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金水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数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任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当日即对被执行人某数码公司发起了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部分存款。因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随后,该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存款20283.42元(含诉讼费和迟延履行金),并将执行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某。
据介绍,当前,网络购物现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因网络购物而引发的侵权事件也频频发生。本案中,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采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强制执行手段,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顺利执结案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治欺诈行为,维护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对规范当前网络交易、优化电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背景】半年执结533.31 亿!河南法院发布5起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案例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展如何?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坚持一手抓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一手抓执行办案。今年1月—6月,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96762件,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上升21.46%、15.51%;执结标的金额533.31 亿元,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当日,除郭某某网购手机案外,省高院还发布了其它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工商银行某支行申请执行某高速公司金融借款合同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案、某设备公司申请执行某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白某某申请执行河南某化学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杨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