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财政厅9月3日消息,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做深做实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力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启动评价工作时,郑州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业务培训会。通过专题业务培训,掌握绩效评价实操技巧和重要方式,提升评价人员绩效专业技能方法。

同时,科学选择评价对象。充分征求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意见,通过局党组会审议,做到有的放矢、约束有力。全面梳理部门和单位整体情况,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跟踪问效,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23个预算单位的住房保障、教育文化、养老医疗、农业农村、产业金融等领域3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5.9亿元。 评价以2020年度预算为基础,着眼于多年度资金使用绩效开展评价。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完成情况拓展1-3年进行总体或阶段性评价。选取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残联、市物流口岸局、市金融局、市粮食局6个部门,探索试点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灵魂和归宿,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力度,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一是建立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质量评审机制。为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郑州市财政局建立绩效评价方案与评价报告质量评审机制。邀请绩效专家、行业专家,会同绩效管理处、绩效评价中心和支出处室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按照评价方案、评价报告质量分别占30%、70%的权重,围绕18个评分要点进行质量评审,保证客观公正。二是建立评价质量控制与付费管理挂钩机制。根据评价报告质量评审得分和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考核评分,综合考核成绩,划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的,按照合同正常支付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为良、一般、差的,分别支付合同服务费用的90%、75%、60%,并作为以后年度遴选第三方机构和安排绩效管理业务的参考依据,确保评价质量的持续提升。三是落实反馈整改和信息公开机制。绩效评价完成后,市财政局将向相关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督促部门改进完善政策,优化资金配置,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3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绩效评价透明度和约束力。四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低效要削减,无效要问责。对2020年度30个项目和6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时督促涉及的19个部门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根据评价结果相应调整预算安排、收回闲置资金。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对2021年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项目和部门,在统一压减比例的基础上再压减5%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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