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力争3个月内,郑州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给予3个月缓缴期……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加快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定下目标,要通过不懈努力,郑州全年产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要如期完成。
【目标】
郑州定下“小目标”:今年全年产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完成
7月下旬,郑州市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冲击。为加快市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有效减轻疫情叠加影响,郑州制定了该《方案》。
《方案》定下“小目标”,力争1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现复工复产;力争3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通过不懈努力,全年产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完成。
【重点】
A、推动30万吨/年以上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
《方案》要求,要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加快修缮因灾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检查抢修城市输水管线、污水处理、加压泵站等设施,加大电力生产企业中水供应设备抢修工作力度,保障电力正常生产。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临时供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优先保障居民和重要场所用电前提下,强化重点企业用电保障。
在应急物资生产保障方面,加大生产企业服务和疫情防控物资政府收储力度,稳定企业产能和产量,设置防疫物资企业资格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与防疫物资相关的审批事项网上预审速度,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推广告知承诺制,提供“一对一”服务。
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推动30万吨/年以上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对进出郑州市的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和重点生产物资运输落实“三保障一通畅”,根据需要发放省应急通行证或郑州市A、B类通行证,持有省应急通行证车辆免收省内全程车辆通行费。
B、实行房租补贴政策,支持延期缴纳税费
《方案》指出,要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加强行业分类指导,摸排受灾企业情况,建立复工复产台账,做到“一企业一台账一清单”。
同时,支持商贸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房租补贴政策,支持延期缴纳税费,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灾连锁零售门店及个体工商户进行适当补贴。 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做好外贸企业出口信保工作,提高外贸贷和出口退税资金池使用效能,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发挥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帮助重点商贸企业、特色商业街区、大型商超、农贸及专业市场开展灾后重建。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对电商企业、会展企业进行帮扶纾困。对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保供企业按照税收贡献予以奖励,对灾后按要求以低于市场价出货的政府储备企业予以补贴。为企业提供免费培训服务。为外经从业人员开辟出入境绿色通道。加大对商贸领域企业的金融、信贷、保险服务。
此外,要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恢复经营。对受灾害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加快更换或维修受损娱乐设施设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消费,开展报废车更换新能源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促进汽车、家电、成品油等消费快速增长。加快文化、旅游企业恢复经营,组织开展“设施大抢修、隐患大排查、技能大培训、技术大练兵”活动,做到文旅活动场所闭园不停工,加大项目建设用地以外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帮助旅行社企业应对经营困难,执行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的规定。
C、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方案》提出,要减免缓缴相关税费。对符合退税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对因灾情疫情受到重大影响的市场经营主体,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及时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核准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还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缓缴,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惠企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对房租进行减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
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给予3个月缓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