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邵可强文白周峰摄影
昨日,大河报就“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将尽”这一市民关心的民生话题,做出独家调查报道,报道引发市民读者网友的强烈关注。不少网友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对策,让黄牌车主处理电动车有个时间缓冲;也有网友支招出主意,过渡期临近,黄牌电动车车主可选择3种处理方式。
同时,大河报记者获悉,郑州市政府已经关注此事,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郑州市政府关注此事
“是过渡期延长?还是制定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尽快给个权威说法吧!”
“我的车才买一年多,基本没怎么骑。现在疫情防控,出行不愿意坐公交和地铁。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到市民的出行问题,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街头有一些超标的电动车挂了绿牌,这类车会不会禁行?期待一个官方说法。”
“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就剩一个多月。我给车主出个选择题:三选一……”
…………
过渡期将尽,一个多月后,也就是2022年1月1日起,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将不能上路骑行。这涉及一个庞大的市民群体的切身利益。
因此,该报道发出后,引来众多市民读者网友的关注,在大河报的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类似上述的评论、留言、建议无数。
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要顾及。该报道也引起郑州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
11月12日,大河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郑州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也在推进处理此事。
市场监管总局曾回复此事
在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刘峰曾提出“加快推进临牌电动自行车处理”的建议。
刘峰认为,各地过渡期内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不好,将带来严重环境问题,并会出现大量的城市垃圾。
还有就是,过渡期满后,不少市民面对违规处罚存在侥幸心理,或将继续冒险使用电动车,这将加大交管部门执法负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这也十分考验城市管理部门的智慧。
记者注意到,2020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强电动车销售市场管理的工作建议》时表示,积极引导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认为,郑州市政府已经出台过相应的文件,黄牌电动车过渡期满后处置也就不存在法律法规层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尽快落实。
三种处理方式,你选哪个?
电动车不会堵车,在短途出行时很方便,尤其适合城市上班族,能够节省不少在路上的时间。
在郑州,超标电动车亦是一部分市民出行的必须交通工具。因此,在过渡期将尽处置新政策未公布之前,有网友甚至“等不及了”,支招提出3种处理方式,让车主做选择。
A
以旧换新,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现在不少城市有以旧换新的站点,不符合新国标政策的电动车可以进行置换,当然需要补差价,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处理方式。
B
报废
有的车主的电动车时间比较长了,虽然还能骑行,但是却没有了太大价值,以旧换新的话根本值不了多少钱,所以在过渡期满后,这种电动车既不能上路,又没有利用价值,就只有进行报废处理。
C
闲置不动
一些没有利用价值的电动车,车主又懒得去报废,只能闲置到家里,但是这就有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占用空间,对于现在城市家庭储物空间比较少的车主,闲置电动车就无疑增加了占地空间,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上面三种方式,你选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