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2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通告,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根据《意见》,力争到 2025 年,郑州市建筑业产值增速保持在 10%以上;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过 8000亿元;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 30 家,培育年产值超过千亿元企业 2 家;引进总部型建筑企业 10 家以上。

为此,《意见》提出:

吸引域外高资质企业迁入。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郑州市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1000 万元;域外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郑州市、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郑州市设立一级总承包独立法人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300 万元。综合甲级、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郑州市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500 万元、300 万元。上述企业自落户当年开始同等享受郑州市建筑企业奖励政策,且五年之内不得迁出郑州市。

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郑州市建筑业企业每晋升一项特级资质给予升级奖励 500 万元;设计企业晋升综合甲级给予升级奖励 500 万元;勘察企业晋升综合甲级、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行业甲级给予升级奖励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晋升综合资质给予升级奖励100万元;建筑业企业首次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给予升级奖励 300万元。

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 500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勘察设计企业 100 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 50 强的郑州市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强企奖励 500 万元。

鼓励企业增产创收。郑州市建筑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000 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贡献奖励 5000 万元;年产值首次突破 500 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贡献奖励 1000 万元。郑州市建筑企业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 200 万元;年产值 50 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 100万元。勘察设计企业年产值(不含施工收入)5 亿元以上的, 当年给予贡献奖励 100 万元;年产值(不含施工收入)1 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 20 万元。

规划建设建筑企业总部基地。结合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在中原区、惠济区、管城区、经开区各建设 1 个建筑企业总部基地,总部基地规模不低于 200 亩,为总承包资质一级以上且年产值 10 亿元以上的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行业甲级以上且营业额 3 亿元以上的本地勘察设计企业提供科研、办公用地,企业申请在总部基地建设企业总部的,按照新型产业用地供应,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单独建设企业总部的,可享受建筑企业总部基地用地相关政策,其中特级资质企业用地面积不超过 50 亩,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用地面积不超过 30 亩。

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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