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文/图

11月16日,《河南商报》以《报价低、没入门登记的公司咋成了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题,报道了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中建深铁”)关于“郑州地铁3号线一招商被质疑有‘猫腻’”一事。

报道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11月17日,一市民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表示,由于中建深铁是由中国建筑、深圳地铁和郑州地铁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其中,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因此,她已向深圳地铁的监管方——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依法履职申请,申请依法查处中建深铁在比选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同时,还准备向国务院国资委、郑州市国资委等部门提出申请。

郑州地铁3号线一招商项目存疑,引发热议

《河南商报》的报道发出后,截至11月17日中午12点,网友评论已达1400多条,其中,多数网友都对中建深铁的做法表达了质疑。

网友“好煮夫窦大海”表示,参与招标企业作为弱势群体,即使受到不公平待遇一般也不会轻易提出质疑,但有些企业和发标方、招标公司相互勾连,留下太多漏洞,这种情况就怪不得别人来公开质疑了……是时候做一些专项整治了。

网友“菏泽故事”表示,是该严打招标“猫腻”的时候了,长此以往,这个行业会“乌烟瘴气”。

网友“再苦再难为了你”表示,严查内幕,并对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还有网友支招,网友“左走右看看左右”就称,有怀疑是好事,直接封存资料,申请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士进行评审,结果不就一目了然了。

一个项目公示,出现两个版本内容,有人质疑中建深铁内部管理混乱

此外,还有知情人士表示,11月5日,中建深铁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商业用房及空置区域商业点位经营权招商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简称《公示》)显示,比选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3日内对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反映和投诉。

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公示》却称,公示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而且发布的内容与其在官网发布的也不一样,“同一个《公示》,发在不同地方,主要内容、时间都不同,这是不是侧面说明了中建深铁内部管理很混乱?”该知情人士表示。

市民质疑比选项目有“猫腻”,或造成50多万元国有资产损失,向监管部门申请彻查

有市民还采取了具体行动。“中建深铁也是国有企业,他们在‘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商业用房及空置区域商业点位经营权招商项目比选’中做的一些事情,我之前也有听说,因此,就写了这封‘依法履职申请’寄到了深圳市国资委。”11月17日,市民关女士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表示,她并没有参与该项目的比选,看到报道后,她有诸多疑问,希望能给公众一个真相。

除了深圳市国资委,关女士对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表示,她还将向国务院国资委、郑州市国资委等部门,也邮寄该申请。

该“依法履职申请”的申请事项有两点,一是依法查处中建深铁在该项目比选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二是追究该比选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责任。

关女士在“依法履职申请”信中称,中建深铁是由中国建筑、深圳地铁和郑州地铁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业务,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及项目范围内的非客运服务业务。在项目比选中,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比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高出比例达10%以上(高出52万多元),如果宣布第一中选候选人中选比选招商项目,将会造成52万多元国有资产的损失,请求该公司立即终止目前公示内容,并彻查此事。

关女士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所以,她实名进行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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