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郑州市教育局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下发了《关于现有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管理体制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176号),通知要求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向所属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报材料。截至11月22日,尚存197家校外培训机构未递交申报资料或递交的终止办学申报资料不齐全,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该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或负责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和完善的终止办学资料,逾期不递交的,将视为自动终止办学,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冯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