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曾令统 文/图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为自身“维权”的事件持续发酵。
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一事还没完,水果界也出现侵权风波!据媒体报道,11月21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水果销售商说,22块钱一箱的香梨,罚了他6000块钱,卖了三十多年水果了,还没听说过水果也侵权。
11月25日,郑州有商户也反映称,自己卖了20多年“库尔勒香梨”,也被“库尔勒香梨协会”给告了,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定该商户败诉,需要赔偿3万元。
【卖了50块的梨,却因涉嫌“侵权”要赔偿3万】
“进了十箱梨,就卖出去一箱,结果还要再背上几万块的官司,干了二十多年了,从没遇到这种情况。“郑州水果商张琳(化名)说。
张琳称,今年8月,她在水果批发市场批发购买十箱库尔勒香梨,在店内售卖后,便收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的传票。“一个自称是‘库尔勒香梨协会’的人,说我在未经他们授权,便私自进行售卖他们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利权’,所以就要告我。”
据张琳回忆,自己一共在水果批发市场进了十箱香梨,随后便在自己的摊位进行售卖。“摆上没多久,便来了一群人,就要买我的香梨。”在经过一系列的议价后,最后对方以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箱香梨,并以要将产品介绍给亲戚为由,将张琳的商铺以及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拍照。
随后张琳便收到了来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的起诉状。起诉状称张琳未经该协会允许擅自售卖“库尔勒香梨”,侵犯了该协会的“商标专利权”,并要求张琳赔偿3万元。
虽然对方律师也曾私下找到张琳,并暗示可以私了,但张琳坚持走司法程序。
随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判定张琳败诉后,张琳又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依旧败诉。法院对张琳下达强制执行书。“但我实在想不明白,卖了一箱梨,结果还闹出来侵权的问题了。”张琳说。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今年11月开庭21次】
根据张琳提供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库尔勒香梨以其独特的品质口感等,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库尔勒香梨协会证明商标曾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秀衣汇超市作为水果经营者,应对其经营的水果产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尤其对有独立包装并使用库尔勒香梨标识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梨产品,其对该产品的品质价格市场现状等应有一定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因此秀衣汇超市虽然提交了其从郑州市二七区小博优果水果店购买商品的发票及销货清单等,关于合法来源的抗辩仍不能成立,应承担赔偿责任......”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根据开庭公告显示,自2018年至今,库尔勒香梨协会已将600余家水果店及公司起诉至法院,涉及全国18个省份。目前该协会关联的500多条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仅2021年11月就开庭21次,其多以“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千元至数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