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岚
郑州市民丁先生几天前因未带驾驶证,开车上路后车辆被交警暂扣。1月28日下午,丁先生来到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办理放车业务,民警告诉他,用手机就可以直接办理放车业务,这让他十分惊奇。
在民警的指导下,丁先生搜索关注郑州交巡警二大队微信平台后,点击屏幕下方的“创新服务”,然后再点击“远程放车”。进入到“远程放车”页面后,需按照上面的提示进行实名认证。
民警告诉丁先生,实名认证后,在远程放车首页可输入“强措号”查询强制措施信息,也可以直接扫描强措单的条形码,进入到违法处理页面。
进入违法处理页面后,需要进行违法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可按照上面的提示上传照片资料、一般程序问答、在线生成询问笔录、生成处罚决定书、电子签名确认、违法在线缴纳罚款等程序。完成缴费或无需缴费,可直接点击“申请放车”按钮申请放车。
点击“申请放车”按钮后,经系统审核通过,生成取车凭证的图片,便可到停车场取车。取车时,直接出示该图片即可。取车凭证可显示本次取车的费用信息,停车场联系电话等信息,支持停车场位置导航。
丁先生发现,在民警的帮助下,他仅用了10分钟就通过手机完成了全部放车流程,可以到停车场去取车了。据民警介绍,为了贯彻落实郑州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提升放管服工作的要求,郑州交警二大队积极优化便民服务流程,让群众少跑腿。1月28日,由民警杨大龙主导,在支队科研部门的支持下,二大队涉案车辆监管与审计系统再次升级,实现手机远程放车功能,并投入试运行。
据了解,该远程放车系统在原涉案车辆监管与审计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了手机在线审核材料、制作笔录、行政处罚、缴纳罚款、放车取车业务等功能,改变了多年来只能到交警队才能办理放车业务的做法。
哪些车辆可以通过手机远程放车系统办理放车业务呢?大河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因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带驾驶证且酒后驾车、未带驾驶证且准驾不符、无证驾驶、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带行驶证、未带行驶证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证驾驶等被交警部门暂扣的车辆,均可通过手机远程放车系统办理放车业务。
交警二大队执法执纪监管中心杨大龙告诉记者,远程放车系统的上线,打破了时间、空间的壁垒。当事人收到强制措施凭证后,在任何时间、地点,通过手机在远程系统完成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等取放车的整套流程,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得便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