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郑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称,2022年1月1日起,郑州市区(含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元。
根据《通知》,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为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
同时,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在全面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基础上,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要明确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构成;明确实行计件(提成)等工资形式的工资计算办法;明确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行为的处理措施。通过工作指导,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把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引导劳动者了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此外,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后,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局要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市人社局将在今年适时组织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