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8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采样分批次、分时段进行,4月7日9:00—18:00 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4月8日9:00—18:00 为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

二、采样对象

(一)郑州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金水区等9个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封闭管理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含中职中专、技工学校、高校)安排在4月8日开展采检工作。

(三)上街区等7个县(市)区范围内27类重点人群、38类重点场所采检安排到4月8日合并进行。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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