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二七区持续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一、时间安排

4月21日上午9:00开始采样,16:00完成采样工作。

二、检测对象

27类重点人群(由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采样方式

采取20:1混检,口咽拭子。

四、采样点信息

五、特别告知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凭接种证明、已进行核酸检测未超过24小时人员凭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可不参加检测。

2、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郑州市域的,由所在地自行进行检测并向所在单位报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检测结果。

3、集中(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按国家要求常规开展检测,不再参与本轮重点人群集中检测。

4、所有重点人群检测时凭微信或短信参加检测,未收到微信或短信的重点人群也可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采样卡、工作证明等参加检测。

5、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检测,并保持一米线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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