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管城区决定于4月28日(周四)
开展27类重点人群和38类重点场所
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一、时间安排
4月28日9:00—16:00
二、采检对象
(一)27类重点人群。省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报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的通知》中所列 27 类重点人群。
(二)38类重点场所。《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中所列38 类重点场所。
三、温馨提示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凭接种证明、已进行核酸检测未超过24小时人员凭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可不参加检测。
2、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郑州市域的,在所在地自行进行检测并向所在单位报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检测结果。
3、所有重点人群检测时凭微信或短信参加检测,未收到微信或短信的重点人群也可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采样卡、工作证明等参加检测。
4、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检测,并保持两米线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采样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