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过雨的郑州夜晚格外的冷,一名男子酒后驾驶车辆来到柳林高速上站口,被郑州交警六支队民警查获。
当晚8点29分,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男子驾驶白色车辆来到柳林高速站站口,车子左前方保险杠有碰撞破损痕迹,民警和医护人员按照规定对男子进行查验并询问情况。
正当男子打开车窗玻璃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男子称车里就自己一个人,车内也没有装酒。民警询问男子是否喝酒时,男子称自己没有喝酒并且也无法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
随后民警让男子下车查看自己车辆破损状况,男子打开车门下车后,有些许踉跄,称自己出事故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事情了,不记得是在哪发生的,民警一边询问一边联系高速交警赶往现场。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后对男子进行一次性酒精呼吸测试,经测量,男子的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7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事后了解到,张某在郑州北四环附近居住,晚上吃饭时喝了半斤白酒,喝完酒后一时兴起出发从柳林高速站口上高速回河北老家。
郑州交警六支队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反应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大幅降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家一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