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河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咋管理?“办法”来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办法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记者了解到,办法分为总则、权属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利用管理、监督问责、附则共8章42条。
其中,权属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等。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得直接受理使用单位提出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事项。
配置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无法调剂或者置换解决办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场租用,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任何单位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建设方式解决,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严控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使用管理方面,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1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会议室、接待室等服务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高空间使用的灵活性。
维修管理方面,实施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应当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严禁超标准装修。
办法明确,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链接】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