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鹤壁市淇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在全区范围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区村(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及机关工作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外出。进出村(社区),须凭单位证明和相关证件。
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五、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已管控居家隔离的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规定,严格隔离时限。
七、每位村(居)民,有义务向辖区政府提供疫情信息,把疫情传播阻断在身边。
八、各乡镇街道可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管控方案。
九、管控解除时间由疫情防控指挥部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