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吴国强
本报讯 昨日本报以《要“足秤”就提价装虾的塑料袋重一两半》为题,报道了郑州中部两岸海鲜物流园内海鲜区商户在给海鲜称重时使用的塑料袋重达一两半(74.4克)以及部分商户报“阴阳价”、缺斤少两的事件。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
“终于报道塑料袋的问题了。”“郑州这个现象很普遍,买一斤虾也是那种厚厚的红袋子。”“整个郑州都是这样,红色或者黑色厚厚塑料袋,而且捞出的虾几乎不让你控水,这种乱象必须整治。”“郑州为啥很少吃海鲜,就是因为买个东西心里不舒服,塑料袋海鲜价,水海鲜价。”
17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口镇市场监管所,将报道中提到的两名商户的电子秤带走委托机构进行检测。
“对这两名商户进行调查,主要是落实违法行为从什么时间开始的。”花园口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冯朋接受采访时说。
头条网友“多彩春风dv”提出解决办法,“建议实行‘裸秤’,买的是海鲜不是塑料袋。”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该网友的提议转达给中部两岸海鲜物流园的市场管理方。17时许,该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给记者回复称,18日上午将给海鲜区所有老板开会推行“裸秤”制度,所有需要称重的海鲜,将在没有任何包装的情况下进行称重,称重结束后才能进行装袋、加水、打氧。
对于记者暗访缺斤少两的商户,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作出了停业整顿3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后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市场内商户的电子秤进行抽查,发现缺斤少两的情况处以停业整顿3~7天,2000元以下罚款。
“市场内公平秤后有投诉电话,鼓励消费者进行复秤。只要投诉现场立刻解决,对消费者实行缺一赔三的政策。”版权声明报业集团网站简介广告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