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人在国外,但有房产纠纷想在国内起诉,如何能快捷立案?8月25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原区法院)立案庭为身在美国洛杉矶的蒲女士进行了跨境当事人身份验证、委托代理视频见证,并指导她完成了网上立案程序。

蒲女士系我国公民,因工作原因长期生活在美国。母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中原区秦岭路附近的房产,因房产继承问题,蒲女士兄妹四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蒲女士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兄妹之间的分歧,可蒲女士长期在美国,受疫情防控影响,回国耗时耗力。

近日,蒲女士委托郑州本地一名律师到中原区法院进行立案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并查看了相关立案材料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建议蒲女士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线上跨境立案。随后,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蒲女士介绍了跨境立案的具体流程及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等事项,并指导蒲女士完成了注册、提交立案材料等程序。

8月25日,中原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毛大帅与原告蒲女士、代理律师进行了网络视频连线,对原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律师的代理权限等内容进行核实,完成了当事人身份验证、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程序,至此,蒲女士的跨境立案申请顺利完成。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去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规定》共12条,明确了跨境诉讼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载体、跨境当事人身份验证、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网上立案流程等,旨在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第一审民商事登记立案服务。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登记立案服务。本规定所称跨境诉讼当事人,包括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我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

《规定》明确,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案件范围包括第一审民事、商事起诉。 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中包含以下内容的,受诉法院不予登记立案:(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二)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政策;(三)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四)侮辱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经法院告知仍拒不修改;(五)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穆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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