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通讯员 薛玉百
9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成功受理了来郑求学的台湾居民曾女士换发“台胞证”的申请,这标志着,今后,台湾居民在高新区足不出“区”就能办理“台胞证”的相关业务了。
为尽快熟练掌握台胞证办理业务,高新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邀请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业务骨干对民辅警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培训。
据悉,此次县级公安机关开通台胞证办理服务的权限是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重要举措,今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以增进台湾同胞福祉为出发点,在证件办理方面进一步满足台胞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台胞来大陆创业、就业、学习、旅游、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办理须知:
根据《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规范》规定,台湾居民申请换、补发五年期“台胞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二)现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申请证件补发时,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薄。(四)申请人提交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有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时,应当提交以上申请材料、报案回执和本人书面说明,并第一时间到出入境业务区进行申请。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