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9月28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通知要求,申报企业需符合《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郑中小企〔2021〕48号)认定条件,因受疫情、水灾等因素影响,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要求平均正增长,或有上市计划(需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申报采取纸质报送的方式。申报企业填写《2022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提交其他所需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10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与佐证材料胶装成册)等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此外,通知明确,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且有效期未满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2020年度(含)以前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需参加本次申报,未申报的其称号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