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疫情扩散风险,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日—12日连续两天在二七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11日、12日7:00至13:00。(具体开放时间按照核酸小屋实际情况为准)
二、采样对象
二七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将会发出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超过48小时方可参加检测。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