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温馨提示:
不扎堆、务必检、听安排、两米线
为彻底消除传播风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1月10日,我区将对24小时核酸结果有需求人员和十类重点人群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检时间
11月10日(周四)7:00—13:00,其中十类重点人群采样时间为11月10日(周四)6:00—7:30。
二、采检对象
1、对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有需求的人员;
2、十类重点人群。
三、采样点信息
四、特别提醒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