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一、调整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东风路街道豫教社区园田路七组家属院1号楼5单元
经八路街道教育社区经五路30号院20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东岸尚景A区2号楼1单元、B区11号楼2单元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风铃居小区:3号楼7单元、5号楼(4单元、5单元)、7号楼(3单元、4单元)、9号楼(1单元、2单元)、10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花半里东区:11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
二、高风险区防控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请以上区域市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