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外溢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2022年9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防外溢临时管控区,保留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防外溢临时管控区
解除京港澳高速以东(不含华夏大道)、巢湖路-滨河西路-洞庭湖路以南、梁州大道以西、迎宾大道-长安路-始祖路-机场北四路-枣林路-大寨路-滨河东路以北合围区域(涉及郑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张庄办事处)防外溢临时管控区,有序恢复辖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保留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
(一)张庄办事处
生金李村、小马村、前霍村、宋庄村、吕坡村、大关庄村、 张庄村、翟庄村
(二)滨河办事处
1. 滨河花园一、二期
2. 大寨临时安置区
3. 马庄老村(马庄、高庄、孟庄)
4. 马庄社区
5. 山顶御和园
6. 安纳西小区
7. 营河社区大老营村、大河刘村
8. 大老营老村
9. 纸坊老村一组
10. 滨河花园一期对面门面房
11. 庙后张老村富贵腐竹厂
12. 万科沐阳园2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
13. 豫发白鹭源2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7号楼(1、2单元)、8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
14. 河东第四安置区美景苑7号楼1单元,瑞景苑6号楼1单元
15. 小河刘社区1号楼(1、2单元)、2号楼2单元、4号楼、6号楼(2、3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1、2单元)
16. 大马洞庭华府小区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10号楼(1、2单元)、13号楼1单元
17. 永威南樾禧苑5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福苑1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16号楼1单元,瑞苑5号楼1单元
18. 正弘愉心苑8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麓林苑8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棠语苑2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13号楼2单元,尚文苑12号楼2单元
19. 马庄安置区北馨港时尚酒店
20. 相州街昆仑乐居酒店、润鑫时代广场、任雪商贸城
21.凌空街吉盛和酒店、K区美食街、汉庭酒店、优选酒店、凯悦宾馆、平安公寓
22.凌寒街兴隆商贸中心、荣港商贸中心、锦绣明珠酒店、孟刘冈市场、绿苑东市场
23.雍州路家家欣购物广场、锦荣悦汇城
24. 巡航路富家精品酒店、九天时尚宾馆、四季酒店
(三)郑港办事处
1. 宇航铭筑B座
2. 山顶•御景园9号楼1单元
3. 金源小区2号楼1单元
4. 国园玖号院7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
5. 蓝山公馆21号楼、22号楼2单元
6. 蓝天公寓3、4号楼
7. 云尚苑6号楼1单元、9号物业楼
8. 云臻园1号楼1单元
9. 鑫港花园3号楼(2、3单元)
10. 蔚来云城(颐园、云园)
11. 豫发国园17号楼1单元
12. 裕鸿世界港丽园8号楼2单元
13. 白鹭园春晓1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14. 华安小区1号楼(1、2单元)、3号楼(1、2单元)
15. 华康小区1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
16. 郑报润园三期1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17号楼、18号楼
17. 中建森林上郡一期(2、5号楼),二期(2、6号楼),三期5号楼2单元
18. 魅力之城榭香园3、10、15、16、17、18号楼,幽兰园1号楼(1、2单元)、2号楼(1、2单元)、6号楼1单元,祥润园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风惠园4号楼
19. 正弘花语苑1号楼2单元、2号楼1单元、4号楼3单元、5号楼3单元,林语苑2号楼(1、2单元)、3号楼、4号楼、5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7号楼
20. 锦绣翠园(西院、东院),锦绣杏园,锦绣荷园,锦绣桂园,锦绣御园,锦绣绿苑,锦绣枣园(一、二、三期)
21. 润丰锦尚1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13号楼、15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19号楼1单元
22. 润丰悦尚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16号楼5单元
23. 华夏大道东、凌越街西、太湖路南、洞庭湖路以北区域
24. 华夏大道东、凌烟街西、洞庭湖路南、慈航路以北区域
25. 京港澳高速东、华夏大道西、鄱阳湖路南、百草味厂区南围墙以北区域
26. 凌风街东、雍州路西、鄱阳湖路南、大寨路以北区域
27. 华夏大道东、机场区域西、翱翔路南、迎宾大道以北区域
三、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四、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疫情防范措施。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进入各类场所和单位主动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郑州航空港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