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83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6个)
1.刘集镇绿博新城社区7号院13号楼2单元
2.东风路街道史庄小洪村北倒数第一排至倒数第三排
3.东风路街道豫超园区
4.东风路街道畜牧局家属院西城关镇开发楼1排、2排、3排
5.东风路街道大潘庄村官渡大街以南第6排至第8排(民康路以东到尽头)
6.东风路街道大潘庄村民康路、建设路、陇海路以北第3排至第5排合围区域
以上高风险区域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1.广惠街街道后潘庄安置区3号楼4单元
以上低风险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疫情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