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0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清河办事处
武张村一、二、三、五、六组
(二)银河办事处
文苑小区41号楼2单元、26号楼1单元
(三)龙港办事处
河头陈村河东一棚户区一标段项目部
(四)龙王办事处
龙安社区1号院2号楼
(五)滨河办事处
河东第四安置区瑞景苑9号楼1单元
(六)明港办事处
1.仁政嘉园1号楼1单元
2.永威望湖郡项目部
(七)新港办事处
1.富田兴和苑27号楼2单元
2.三号安置区20号楼2单元
3.三号安置区北门沙县小吃
4.四号安置区10号楼1单元
5.空港六路威尔森壁纸厂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新港办事处
1.工商管理学校
2.信基东方
3.豫港路6号
4.航南新城B区
5.航南新城C区
6.五号安置区
7.长安路31-1号
8.金港大道20号
9.金港大道413号
10.迎宾大道9号
11.空港六路40号
12.老S102豫园饭店
(二)三官庙办事处
1.4-5空港美丽佳苑
2.5-1园博幸福新城
3.园博美丽港湾
4.皛店安置区第23、24、25排
5.顺丰丰树产业园(5号仓、宿舍楼)
6.会展中心(西生活区)
(三)银河办事处
1.文苑小区23号楼2单元
2.领航社区18号楼3单元
3.文苑小区43号楼1单元
4.文苑小区5号楼2单元
(四)龙王办事处
1.龙安社区2号院4号楼
2.龙安社区6号院3号楼
3.河东第五安置区项目工地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