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判,调整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7个)
明湖办事处远大社区远大理想城4号楼1单元
明湖办事处商英社区东郡蓝湾8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中铁社区美景芳华7号楼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同馨苑2号楼1单元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东美家园12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东风社区金沙湖高尔夫观邸二期北区9号楼
潮河办事处陆港社区正商汇航铭筑3号楼
二、疫情防控措施
全区现存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不变,低风险区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三十五场新闻发布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消毒、“限流,预约、错峰”等要求,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